人才培养
系统生物医学研究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9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万元。

学院名额:本年度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 (由学院推荐1名硕士国奖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最终结果以校终评为准)。

二、申请及评选

(一)申请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人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在评审年度内学习成绩达本专业前50%;

(2)科研成果: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① 以上海交通大学系统生物医学研究院(或者系统生物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一篇(有特殊规定的学科除外)。SCI的论文档次按照现行的《上海交通大学SCI奖励期刊分类目录》评定。科研成果的认定原则上应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认定”的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申请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若获评,则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申请当年度和未来年度内的各类奖学金;

② 专利获得授权,申请者作为发明人,从本院申报的,并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专利权利人的1项已授权专利可以视作发表1篇SCI论文。

③ 申请者如果主持或者参与校级、市级、部级、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可以加分;

④ 有重大科研成果者,例如:有Science、Nature、Cell系列论文发表的,独立发表专著的,专利已经实现转化的,或者获得校级、市级、部级、国家级科研奖励的,还可以适当再加分。

(3)社会服务:申请人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社团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及校级学生干部,其他)。社会服务记录由个人申报、导师认定,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单位审定。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

(三)评选办法

1、评审制度和方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院、校两级评审制度,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由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人)、导师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采用申报制和答辩制的评选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评审流程

(1)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导师签字认定。

(2)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申请人进行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经集体讨论、投票后确定答辩结果,学院初评结果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将申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学生处,由学生处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教育部。

3、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材料

电子版材料: a.《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 b.《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 c.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论文录用函复印件或已发表论文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申请专利、竞赛获奖、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 a.《2019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2); b.《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本表的填写要求请详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6和附件7》; c. 成绩单; d. 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录用函复印件或已发表论文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请标明录用时间和第几作者,需导师签字);申请专利、竞赛获奖、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递交方法

(1)将上述的电子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yanyanliu2013@sjtu.edu.cn,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博士/ 硕士-学号-姓名-国奖”,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11点;

(2)纸质材料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1点前交院办刘老师(系统生物大楼A305)处。 三、其他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本年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后续不得申领其他奖学金。

3、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要参加相关的颁奖典礼,否则将取消奖学金。

4、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研究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度奖学金获奖资格;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重点考虑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6、本通知解释权归系统生物医学研究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系统生物医学研究院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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